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相关精神以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专家督导组管理试行办法》(西交研〔2017〕51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教学校级督导组成员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学科组督导
具有高级职称,在研究生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方面有较深造诣,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处事公正。有热情、有精力、肯投入。退休不超过5年。
优先选聘资历深、声望高的在职教师,以及距离退休临近5年且退休前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学名师、教指委委员、学科评议组成员、知名教授专家等。
2.教研组督导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能力,能够负责申报和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研究课题,撰写教育教学类研究报告和论文。优先选聘学科带头人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者。
3.督导组秘书
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优先选聘有热情、有精力、有时间且具备一定教学管理经验者。
二、推荐名额
1. 学科组督导
实行定额推荐,具体指标如下:
2. 教研组督导
教研组督导设置4人。实行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3. 督导组秘书
督导组秘书设置1人。各学院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学院推荐
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审议,确定拟推荐校级督导专家及秘书,并于1月4日前提交《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秘书推荐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学校选聘
经学校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专家督导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联系人:张莹莎 联系电话:88963852
联系邮箱: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专家督导组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
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秘书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