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4月22日(第9周周一)上午8:00-10:00
二、考试地点创新港5-1e103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考场考试。
2.重修生、提前修读的本科生按照安排的考场考试。
3.考生应凭学生证、一卡通或身份证(三者取其一)入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查验。无上述证件者,须携带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带照片的临时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4.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且按旷考处理:
(1)迟到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的考生;
(2)未带考试要求的证件、证明的考生。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