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将对2023年立项的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请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预期目标等,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经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纸质版于2024年6月21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同时提交邮箱:,主题注明“第二轮省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姓名”。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答辩。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研究生院将如实上报评审结果,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加强监督和管理,并调整后续经费支持。
联系人:邓志玲 82666414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