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30--17:00
考试地点:见附件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考场考试。
2.考生应凭学生证、一卡通或身份证(三者取其一)入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查验。无上述证件者,须携带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的带照片的临时证明方能进入考场。
3.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且按旷考处理:
(1)迟到15分以上(含15分钟)的考生;
(2)未带考试要求的证件、证明的考生。
4.考生应认真查看考场安排(附件)。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张老师。联系电话:88963852。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