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07〕41号)和《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9〕18号)文件要求,现布置201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为2009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包括春季和秋季入学)和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以及2010年入学的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两年毕业试点学院的硕士生)。
2. 2009年入学的博士生和三年制硕士生须在本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2010年入学的两年制硕士生须在下一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上一次中期考核中未通过或缺席的博士生可申请参加本次中期考核。
3. 各学院(中心)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研究生院报送统一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研究生院将委派质量评估专家进行督导抽查。
4.中期考核结束后,各学院(中心)须在放假前将中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5.中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奖助金调整的主要依据,并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相关,请各学院和研究生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项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年3月1日
相关新闻:
· |
2012-04-09 |
· |
2010-03-18 |
· |
2009-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