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内容、时间:
1、办理对象:我校在校研究生、毕业生。
2、办理内容: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或中文、英文学位证明。有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双证)的学生可以办理学历学位证明,没有毕业证的学生仅办理学位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不办理学历、学位证明。
3、登记、领取时间:每周二下午(节假日不办理)
4、办理地点:教学主楼e座2层校务大厅0207室 电话:82663334
二、登记手续:
办理人员请先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表格()。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填写,并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1、毕业生:需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准确登记办理人的信息。如果原件不在国内,须持档案馆开具的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方可办理;未如实提供上述材料者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学生仅办理出国成绩单,其它成绩单在档案馆办理。
2、在校生:需持研究生证登记,仅办理在校出国成绩单,填写成绩顺序须与网上一致,成绩没有的课程暂不填写,不得擅自删除课程。
三、收费标准:
出国成绩单每次办理时均视为首次办理,以往成绩单不再作为成绩原件。
1、中英文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10份以下(含10份)收150元,如超出10份,超出部分每份另加收10元;
2、只办中英文成绩或只办学历学位证明:10份以下(含10份)收100元,如超出10份,超出部分每份另加收5元。
四、领取事宜:
1、登记一周后,凭交费时开出的“取成绩单凭证”在规定时间领取成绩单。领取时请先仔细审核办理好的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明的内容和份数,如有问题及时指出更正,确认无误后,持“用印通知单”到校长办公室(教学主楼e座2层0202室)加盖钢印。
2、盖完钢印后请即刻到校务大厅办理密封手续。密封必须在当日完成,逾期不再办理。(注意:密封前先将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份数分理清楚后再对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进行密封。密封时将每套材料三等分折好装入信封,并加盖密封章)
3、所办成绩单必须在两周内领取,逾期学校不再负责保管,一切后果由申请办理成绩单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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