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研〔2007〕45号
各学院(中心):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试行)》(西交研〔2006〕55号)和《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07] 41号)文件要求,研究生院自2007年起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与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中期考核与检查的研究生为2005年入学的博士生(包括春季和秋季入学)和硕士生。
2.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务必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于下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3.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检查可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完成,但本学期应尽早通知到导师与研究生,检查结果于9月底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4.根据西交研[2007] 41号文件要求,博士生中期考核各学院应成立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可分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博士生进行统一考核。根据西交研〔2006〕55号文件要求,硕士生中期检查由各学院或系5名以上专家组成检查小组统一进行。请各学院认真执行。
5. 各学院须在统一组织中期考核与检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统一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必要时研究生院派质量评估专家督导抽查。
6.中期考核与检查的处理按相关文件执行。
研究生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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