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精神及我校辅导员队伍配备和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选聘2020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非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
2.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或助管岗位;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拟聘岗位。各单位兼职辅导员负责人根据《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表》(附件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于3月3日前录入各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发布选聘岗位(方法详见附件3)。
2.研究生申报。有意愿选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mis.xjtu.edu.cn/),于3月8日前按各单位岗位职责申请岗位(方法详见附件3)。
3.审核面试。各用人单位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各选聘者的申报情况,并通知选聘者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在尊重应聘者报名志愿的前提下,对应聘研究生组织集中线上面试,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生返校后将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统一交于研工部。
4.确认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对选聘结果无异议后,于3月8日前,于系统中录用拟聘人员。
5.公示。拟聘人员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于正式开学返校后聘用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应聘研究生必需经导师同意,并于拟录取后通报导师,未经导师同意不得从事兼职辅导员等工作。
2.应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能够合理调配学习、科研与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工作至少2小时,每周累计工作至少18小时,本年度若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职。
3.拟聘研究生应聘上岗后,需按照研工部、学工部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敬业爱岗,接受锻炼、做出贡献。
4.各学院在创新港校区的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本院应聘人数的三分之一,或聘用人员在创新港进行轮岗工作。
联系人:
高健雪 gaojianxue@mail.xjtu.edu.cn
附件1.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表
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
附件3.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 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研工部 学工部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