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现面向全校选聘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或助管岗位;
5.学有余力,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发布招聘岗位。各单位兼职辅导员负责人根据《2021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表》(附件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于3月4日前录入各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发布选聘岗位(方法详见附件2);
2.研究生申报。有意愿选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请于3月7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mis.xjtu.edu.cn/)申请岗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3);
3.用人单位考察。请各用人单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应聘者基本信息,于3月11日前组织线上或线下面试,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对符合条件拟续聘的研究生,考察方式可从简。
4.学校审核。请各用人单位于3月12日前,将应聘申请表与汇总表(附件3与附件4),签字盖章后扫描,以“单位 兼职辅导员拟聘材料”为主题,打包发送至邮箱,经研工部、学工部审核后,确定拟聘名单;
5.公示。拟聘结果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若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应聘研究生必需经导师同意,并于聘用后向导师汇报,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
2. 应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能够合理调配学习、科研与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至少工作3小时,每周至少18小时。一经聘用,本年度若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职;
3.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上岗后,须按照研工部、学工部要求参加培训、参与月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承担学校重大专项任务及相关工作。对于研工部、学工部安排的重大任务,不响应或工作不积极者,在聘期考核中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下一年度不再续聘。
联系人:
白天 88965872 xjtu_jzfdy@163.com
魏波 82667735 weibo1985@xjtu.edu.cn
附件1.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拟聘人数及岗位分配表
附件2.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
附件4.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