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学位证明书办理
事项名称 |
办理研究生学位证明书 |
管理规定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过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 |
申请条件 |
研究生学位证书(硕、博)如丢失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
申请材料 |
1、办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 2、本人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证件照片(2寸、蓝底)1张(学信网有照片的,与学信网照片一致;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4、学位申请书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复印)。 5、学位授予证明(可在学校档案馆复印)。 6、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学位证明书代办委托书(附件2)。 |
相关表格 |
1、办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学位证明书代办委托书 |
办理流程 |
1、创新港校区提交申请材料 2、办理学位证明书 3、兴庆校区加盖学校公章 4、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办理地点 |
创新港校区涵英楼3048(研究生院学位办) |
咨询电话 |
研究生院学位办:029-88960975(杜老师) 兴庆校区档案查阅室:029-82663113 医学校区档案查阅室:029-82655093 财经校区档案查阅室:029-82656275 |
备注:
为方便广大师生,减少跑校区次数,提交材料可线上完成,扫描材料发送至,邮件名称:姓名补办学位证。线上办理完成后,携带个人证件照片、身份证原件等上述材料至学位办,学位办审核无误方可领取。具体领取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可由代办人领取)